这种行为请谨慎,你离犯罪只有一步之遥!

5月24日,某网民在微信群发布视频称“城南站开枪打死人”。视频一经发出,引起一部分市民的恐慌。

经核实,视频中所称的枪声和救护车为咸宁市公安局在城铁南站组织的反恐防暴演习活动,网民所称的枪击事件系谣言。

针对此事件,咸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开展核查工作,联合温泉、咸安分局连夜对造谣人员进行调查。

经查,该谣言视频首发人员为但某某。

5月24日下午,咸宁市公安局在城铁南站组织演习活动,但某某在附近听到枪声,看到救护车,没有核实事件真实情况,猜测发生了枪击事件,随后在微信群内发布了谣言视频,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其只发布在微信群,没有造成较大影响,且认错态度较好,咸安网安大队联合桂花派出所对但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其认识到错误并写下保证书。

关于谣言那些事

谣言不仅给民众的生活带来严重干扰,更会给社会、国家带来不好的负面影响。

为遏制造谣行为,我国也已有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等,需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警方提示

网络谣言千万条

不传不信第一条

平台传播不规范

家里亲人两行泪

谣言止于智者,请每一位网民朋友们一起参与进来,共同维护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咸宁网警巡查执法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