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多人受处分——问政追访(71)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 通讯员 张德庆)记者今天从市卫健委获悉, 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医疗废物处理不到位,咸安区桂花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金蒙、通山县大路乡神堂村卫生室负责人蔡冯望等多人受到行政警告、诫勉谈话、扣除绩效工资等纪律处分。


5月31日,2021年第五期《咸宁问政》曝光我市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理上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后,市卫健委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对曝光的医疗机构进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截至6月3日18点,各县市区卫健局对相关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具体情况如下(点击放大图片查看):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