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夏晖 通讯员 刘璇)“有一位车主总是将车辆停在我们小区的消防通道,物业已经劝阻过很多次了,她就是不听。”6月9日,有群众反映位于金桂路的某处住宅小区有位业主把消防通道变成“停车场”,严重堵塞“生命通道”。
得知情况后,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消防监督人员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正停在消防车通道上,“消防通道、严禁占用”几个大字被压在了车轮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通过拍照和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留取现场证据,随后,联系到车主,责令其立即将车驶出消防通道,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对该私家车车主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处罚不是目的,小区居民应自觉预留出通道,以保障安全。咸安消防提醒:消防通道作为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如果群众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可以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报警电话进行投诉。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