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最高荣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重大的民生、民心工程,将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增强市民文明素质,让每一名市民在创建过程中得实惠。
2018年11月,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层层动员、个个发力,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实现双提升。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2021年1月,我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式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角。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1.争做文明礼仪的传播者。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我们每个人都是咸宁形象的代言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讲文明、知礼仪、懂礼貌,争当主人翁,争做文明使者,提升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培养尊老爱幼、自觉排队、主动让座、和善待人的良好品格,做谦恭守礼的咸宁人,努力在全市营造人际和顺、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2.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行为从点滴做起。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牵乱挂,不乱搭乱建,不随意摆摊设点,不侵占公共空间,不乱穿马路,不闯行红灯,不翻越护栏,不酒后驾车,不踩踏草坪,不破坏绿地,不攀枝摘花,不损坏公共设施,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要遮掩口鼻,文明养宠物,遵守一米线公共秩序等,努力做一个遵章守法的文明人。
3.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努力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温馨;积极响应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自觉做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带头人。
4.争做文明形象的维护者。文明是最美的风景。让我们从身边做起,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劝导纠正不文明言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遵守《咸宁市民公约》,努力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美丽咸宁是咱家,文明创建靠大家!您的每一份支持,都为我们倍添工作动力;您的每一次参与,都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付出,都为我们的城市增添光彩。让我们心相通手相连,为咸宁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共同努力!
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