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这些行为,举报有奖!最高奖励10000元!

6月15日,通城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对群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为更加有效遏制本地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流出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面提升通城县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决定从即日起施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发现并举报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如推荐理财、炒股(荐股)、办理网贷、刷单返利、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并举报组织、招募、诱骗他人偷渡缅甸、柬埔寨等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并举报非法收购、贩卖、邮寄、运输“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奖励标准  

1.举报赴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举报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技术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款、洗钱等帮助犯罪人员,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3.举报非法收购、贩卖、邮寄、运输“两卡”或对公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4.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线索,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5.举报组织、招募、诱骗出境参与电信诈骗或者偷越国(边)境人员,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6.对影响特别重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举报重要线索的,可视具体情况进行高额奖励至10000元。

三、相关政策

对现在或曾经是窝点从业人员、偷渡人员、收贩“两卡”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检举揭发的,依法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检举揭发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的,依法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本通告发布后,公安机关对查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犯罪及非法滞留境外实施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惩。

四、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和举报案件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1. 通城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联系

童警官:18995828422 叶警官:13872171138。

2.来信举报请邮寄至通城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邮编437400。

3.现场举报请至通城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或各户籍地派出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通城公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