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31个集体和30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7月5日下午,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总结大会暨全市禁毒工作视频会议举行,会议宣读了《关于对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31个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获得通报表扬。

近年来,全市禁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禁毒委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各项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国家禁毒委命名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通报》指出,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活动中,广大禁毒工作者牢记宗旨、不辱使命,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付出艰辛努力、作出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禁毒工作,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纵深发展,市禁毒委员会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等31个集体和聂菲、张鑫、陈骏勋等3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掀起禁毒人民战争新高潮,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来源:平安咸宁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