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施瑶)“孩子在考场考科目三时将考场的车辆剐蹭,现场明明有安全员,受损车辆所在的驾校却要求学员承担高额修车费,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吗?”7月14日,市民周先生来电《法治热线》栏目,讲述了自己的孩子前不久在张公考场考科目三时所经历的遭遇。
据周先生介绍:他的孩子今年刚年满十八岁,在嘉鱼县平安驾校报名学车。7月2日,周先生的儿子小周在咸宁张公考场进行科目三路考,考试过程中不小心将车子剐蹭。负责提供考场车辆的御丰驾校方面要求小周赔偿损失。
周先生:御丰驾校的领导当时在现场没有报交警,就让我儿子赔了3800块钱,他说不赔的话就不让他走。
周先生说,孩子当时不了解情况,对方说车子是他造成的损坏,就应该由他来赔偿,如果不赔,会影响后面的考试。
学员在考试的过程中,车辆受损,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法治热线节目直播时,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认为:车辆受损驾校找学员来承担全部的修车损失是不合理的。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新:驾驶员是一个学员,驾驶执照还没有拿到,考试时,教练是坐在旁边的,他是负有对学员驾驶这个车辆的一个管理和查看的义务,即便是这个学员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损,我认为这个学员不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那么,对于周先生的质疑和律师的说法,驾校方面又是否认可呢?带着问题,记者来到御丰驾校,该校校长唐秀成表示:他们只是提供考试车辆的一方,车辆坏了,他们也是受害者。据他们了解,周先生的儿子并不是驾校的正规学员,而是找的“黑”教练学车,挂靠嘉鱼平安驾校的学生前来报名考试,因此,他们无法去找平安驾校,只能找学员本人来承担责任。
御丰驾校校长 唐秀成:按照我们的本意,我们不是要学员承担,我们是要黑点的教练承担,他的教练就把责任推给学员了,正常来说,就是按你刚刚说的,这个应该由他们学校承担。
而关于修车费用的构成,御丰驾校的负责人解释,由于考试车辆没有购买车身险,因此保险公司不赔。车辆撞损后,考场负责人联系了修车公司确定的修车费用。
御丰驾校校长 唐秀成:修理工就把要换哪些东西,价格都写出来给他了,看了他们商量同意了之后给钱的,钱给了工作人员之后就直接转给修理工了。
驾校方和周先生各有各的说法,那么对于事故处理定责,交警方面有哪些政策规定? 7月15日,记者走访了咸安交警大队。
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张劲表示,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刮蹭事故,驾校让学员来承担赔偿费用,是不合理的。
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 张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在驾校的安排下,进行学习、考试,都是一个驾驶技能取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在有教练的陪同下,学员驾驶车辆发生了事故,责任由教练承担。
对于这个说法,律师王新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该教练员承担责任,但因为学员是与驾校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与教练员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教练员仅仅只是按照驾校的指派来教学员,所以学员造成事故,应当由安全员所在的驾校承担责任,驾校承担责任之后,可以依法向教练员内部追偿。
编后:按照交警方面和律师的说法,这个费用就不该由小周承担。但这钱驾校已经收了,能不能退还?驾校的监管部门--运管处又将会给出一个什么样的认定?后续,咸宁广播电视台881综合广播记者还将继续跟踪报道。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