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江玲:坚持清文件、清证明事项、清执法主体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云上咸宁报道(见习记者 雷申)7月20日,咸宁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咸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江玲介绍,市司法局将继续从源头清理、证明事项清理、执法主体清理入手,促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减证便民,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胡江玲介绍,市司法局通过走访企业、办事群众、个体商户,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市场主体与群众在办事创业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他们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此次清理的重点。成立专班,会同市政府办对2016年-2020年出台的所有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清理,拟对1部政府规章和1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拟对1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拟对2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现正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我局将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后印发执行。

同时,市司法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制是建立在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的基础上的,是以企业和个人承诺的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胡江玲说,推行承诺制以后,过去需要几天才能办结的事,现在可能只要十几分钟就轻轻松松办结了,为此,赢得了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市、县两级第一批分别对外公告了99项和52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实现减证便民。

此外,市司法局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权限清理确认,通过清理,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267个,比清理前减少17.4%;确认行政执法人员12135人,比清理前减少8%;确定行政许可权2744项、行政处罚权15830项、行政强制权944项、行政征收权108项、行政检查权1351项。集成所有行政执法主体、事项、权限、依据、人员、结果等数据信息,统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方便群众查阅,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截至目前,市直已公示执法信息40万条。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优化制度供给,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司法行政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上再显风采!

(见习编辑 雷申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