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特约记者 徐程程 通讯员 胡志城)记者从咸安公安分局汀泗桥派出所了解到,群众报警称汀泗桥镇红旗加油站附近有人被车辆撞伤。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肇事车辆已逃逸,受害人被送往医院ICU抢救。
19日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路边住户及调取附近监控,快速锁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根据肇事车辆的特征,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回所查看道路监控追踪肇事车辆,一路驾车往市区方向寻找肇事车辆。当天晚上8时许,办案民警确定肇事车辆已驶往武汉市。随后,办案民警以肇事车辆运载的木椅为线索,逐一排查,最终于21日晚上7时许,锁定了嫌疑司机阳某(男,59岁,湖南益阳人)。
办案民警立即赶往武汉,并在阳某经营的家具店门口轮班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22日上午8时许,办案民警将正准备开门营业的阳某当场抓获。经了解,阳某在武汉经营了一家家具店。19日,阳某从湖南省临湘市购买了一匹木质座椅,随后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无号牌)运载该批座椅一路沿107国道行驶,运往武汉自家经营的家具店。当行驶至汀泗桥镇红旗加油站附近时,将正在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阳某下车查看伤者伤情,发现路人报警后悄悄逃离事故现场。
目前,阳某已被咸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见习编辑 雷申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