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建设美丽乡村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胡三华 嘉鱼台 陈铮)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华率执法检查组到咸安、嘉鱼就《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祝垴村、汀泗桥镇黄荆塘村、洪口村、汀泗桥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嘉鱼县渡普镇烟墩村、东湖村、潘家湾镇肖家洲村、四邑村,通过随机抽查,现场询问、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20年1月1日《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地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开展重点整治、依法监督管理,农村垃圾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新变化。

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系列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推动解决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的各种难题,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要进一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巩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有力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