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钓鱼是一种休闲活动
“竿法”便是钓鱼爱好者的基本功
但将钓鱼习来的“竿法”
用在违法犯罪当中
“竿法”就等于“犯法”
7月17日上午7时许,通城县北港派出所接辖区居民胡某报警称:他一早起来发现昨晚放置在家中桌上的金手镯及现金不翼而飞,损失财物价值近人民币20000元。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现场勘察,民警发现房屋并无撬锁开门痕迹,侦查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民警注意到放置物品的桌子离窗户距离仅2米不到,经屋外勘察,沾满灰层的窗口护栏上有明显的擦痕,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以“挑物”、“钓鱼”方式钓取屋内财物的盗窃案。
随后,办案民警在通城县局网安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通过多日全力侦查,三次赶赴湖南临湘摸排比对,于7月28日在湖南桃林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艳(男,48岁,赤壁市人),并就地开展追赃工作,追回被盗金手镯及现金若干,扣押作案摩托车一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何为“钓鱼盗窃”?
这种手法是嫌疑人利用受害人家中的晾衣杆或自制的带钩工具,由窗户、透气口等处伸入,将受害人的衣裤、箱包等物像钓鱼一样钩出,然后盗取其中的财物。这样的犯案手法动静小、过程快,常见于出租房或床铺离窗较近的农户家中。
警方提醒:
此类案件多发于一楼或有二楼平台的住户,小编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居住在一楼和平房内的市民,外出或睡觉时,记得关好家中的窗户。即使开窗,也要将贵重物品远离窗户,以免被盗。
来源:通城公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