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湖北省红安县在对江苏省淮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车次密接人员排查过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7月31日8时,经黄冈市临床专家组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红安县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检测、消杀、隔离等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罗某某,男,8岁,居住地址为红安县永佳河镇卫生院对面三楼左。7月27日,罗某某和其母亲孟某某在汉口火车站乘坐D3078次动车(与7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确诊病例同车次),17:55时到达红安西站,返回永佳河镇家中。7月28日,罗某某未外出。7月29日晚上,罗某某在永佳河镇街上金都超市门口玩耍。7月30日,罗某某乘坐公交车前往红安县县城途中,接到排查电话后,乘出租车返回永佳河镇卫生院采样,罗某某经红安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当即闭环转运至县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采样送黄冈市疾控中心和省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均为阳性。黄冈市临床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已调查出来的罗某某在红安密接及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对其居住环境、楼道、周边环境采样检测,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终末消杀;涉及外地人员,已向相关县市发送协查函。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来源:湖北发布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