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黄泽中)记者从今天(8月2日)下午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上半年工作视频会上获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该部门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反弹。
通知要求:
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六专”“四全”管理要求,落实“鄂冷链码”的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
二、加强农贸市场和商超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和熟食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加强对商超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推广公筷公勺以及实行分餐。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査验记录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民生领域价格交易的监管。加强对市场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油、肉、菜、鲜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体温计、口罩、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价格动态,督促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和销售企业规范运营,严厉打击人为操纵、哄抬价格的行为,切实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五、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管。
1、是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相关药品实名登记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各零售药店继续执行相关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进一步发挥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哨点”作用,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是督促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零售药店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行“戴口罩+扫码+体温测量”通行模式,落实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并扫码通行,无法扫码的必须实名登记,拒不配合者一律不得入店。3、是严格落实社区健康排查措施。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督导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内每日消毒并建立记录,坚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测温合格并建立记录,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例,及时告有关部门。
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査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七、加强涉疫违法案件查处。进一步强化涉及疫情防控和保障民生领域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调查,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制售伪劣温度计、口罩等防控相关产品违法行为。要以执法促监管、以执法促维权、以执法强普法教育,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商品价格等违法案件的査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见习编辑 雷申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