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诊病例感染23人,扬州问责!

8月8日下午,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问责处理决定。

通报称,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已因严重违法被立案调查并停职)于8月1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造成23人感染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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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扬州市主城区启动第四轮核酸检测。新华社发

7月29日至8月1日,在对王强核酸检测混采阳性进行复检的过程中,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等环节工作失职,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细,造成疫情扩散。

邗江区监委对此立案调查后,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黄友政务警告处分。

扬州市监委责令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工作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丁明哲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7月29日,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在该检测点与王强密切接触的多名人员被感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广陵区纪委监委对此立案审查调查后,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其中:

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党总支书记梁文祥,作为核酸检测点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湾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磊作为挂包领导,未按要求规范组织、管理检测现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湾头镇副镇长孙超作为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吴红祥,指导督促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扬州市纪委监委责令广陵区委副书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斌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8月8日上午,扬州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介绍:8月7日0至24时,扬州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6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08例,其中轻型72例,普通型211例,重型19例,危重型6例。

来源:清风扬州、央视新闻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