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土地》以鄂南为背景,全景式地展现了从“土改”前夕至今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沿革及农民的浮沉命运。小说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绎时代变迁,既有历史的纵深感,又有强烈的现实感,使之成为中国农民命运的一个缩微式表达。可谓解放以来60年鄂南农村的编年史、风俗画。是一部纯然的关于“土地”的史诗,也是一部乡土题材的现实主义力作。曾获《小说选刊》2011年小说笔会一等奖、第六届湖北文学奖提名奖。
湖北咸宁人。中国作协会员、原咸宁市作协副主席。已出版著作19部。小说多篇被《小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小说选刊》《扬子晚报》等报刊转载或连载。曾获《星星诗刊》《诗神》诗歌奖,《长江文艺》小说奖,第六届湖北文学奖提名奖。
刘明恒这部名为《土地》的小说,记录、反思和体验并未超出以往的那些“史诗”类小说的范畴,它的主要价值在于体现一个人、一个家、一个村在大政策下的历史变迁时,表现出的针砭现实的勇气和可贵的批判精神,其描述和情节很多都富有民俗和社会学意义,给鄂南地区的当代政治变迁史留下了一部完整生动的文学记录。作者以蚌壳岭为视角,用明畅俚俗、略带散漫粗野的语言全景勾勒新中国农村的历史变迁,家事、情感与政治叙述交互并进,人物线索众多,构成庞杂的叙述话语体系,锵锵啷啷上演了一台横跨新中国六十年的大戏,力图体现出史诗的品格和气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