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施瑶)“网络造谣、传谣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造谣、传谣者又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8月20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做客法治热线直播间,就前不久发生在咸宁当地的多起涉疫谣言案件进行法律解析。
节目中,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智勇介绍,2021年8月8日,有一名网民在社交平台散布“赤壁博园澜郡小区三个确诊,死了一个”的不实消息。该消息传出后,第二天,又有两名网民分别在社交网上散布小区有确诊病例消息。赤壁警方接到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并对谣言散播者进行了查处。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智勇:“我们公安机关对于涉事三人依法进行处理,对一名谣言散播者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另两名谣言传播者因情节轻微,民警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们在网上就其发布的不实涉疫信息作出澄清说明,消除不良影响。”
网络造谣传谣者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嘉宾在节目中表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拘留和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造谣、传谣的刑事责任,网安支队教导员曾萍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有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安支队教导员曾萍:“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其子女当兵入伍、考公务员政审会不合格,甚至就读某些大学都会受到影响。”
编后: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谣言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特别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网络谣言更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如果肆意造谣传谣,那就要为自己的任性“买单”了。
(编辑 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