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长,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个系统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政策文件出台。从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多方面,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还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社会保险权益这样保障
为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方式等制度设计上做了特殊照顾。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
★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 组织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 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职业伤害保障,有这些好消息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是针对传统的用工方式设计,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部分外卖小哥等就业方式相对灵活,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无法直接纳入到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按照急用先行原则,人社部正在制定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力争尽早地解决职业伤害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 明确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是社会保险的定位,也就是由政府主导的保障制度,在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大框架下建立和实施。
★ 创新制度模式,要适应平台线上经营的特点,创新政策、创新方式,畅通平台企业和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渠道。
★ 试点先行,由于建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一项关系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制度创新,是全新领域,所以拟先从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职业伤害风险较大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入手,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省市先行试点。待制度运行成熟以后再有序地全面推开,有效地保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保障网约司机劳动报酬、休息权益
8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答记者问时说,交通运输部密切关注到个别网约车平台在获得市场优势地位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等经营策略,设置过高抽成比例,诱使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侵害了驾驶员的劳动报酬、休息等劳动权益。下一步,将结合网约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主动关心关爱驾驶员,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切实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等群体的劳动权益。
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保障驾驶员的合理劳动报酬,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以及当地的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地确定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保障驾驶员的合理休息权益,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尽可能提高车辆在线期间的运营效率,科学确定驾驶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其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切实维护好广大网约车司机的休息权益。
来源:人社部、光明日报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