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二批信访件 第三批信访件已办结13件 追责6人

截至今天,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611件,其中重点交办件87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正抓紧办理。

9月1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交办信访件93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8件。

在交办信访件中,武汉市30件、黄冈市14件、荆州市7件、咸宁市7件、襄阳市5件、孝感市5件、随州市5件、宜昌市4件、黄石市4件、鄂州市4件、荆门市3件、十堰市2件、恩施州1件、天门市1件、潜江市1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大气污染51件、水污染25件、生态破坏20件、噪声污染27件、土壤污染8件、辐射污染3件、其他污染7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转办的第三批28件信访件,已办结13件,阶段性办结15件。其中,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42万元,立案侦查1件,追责6人,约谈4人。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可登陆长江云APP查看。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