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纪律审查工作质效,崇阳县纪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该县回访教育对象为2016年1月至7月1日止,在崇阳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中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24名党员干部。
在回访教育过程中,崇阳县纪委监察局和相关单位主要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肯定成绩与寻找差距相结合等方式,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以新的工作业绩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谅解和信任。
“该同志在这9个月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和生活中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积极参加学习活动,认真负责的勤恳工作,以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不断改变自己。”在谈到受处分后的县交通局某正科级干部时,其同事介绍说。
据了解,此次教育回访重点利用11月21日至11月23日这3天时间集中进行,主要采取分级负责制,乡科级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负责,科级以下干部由被回访对象现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和乡镇班子成员负责,并实行“三包”、“三记录”,即包谈话、包教育、包转化,记录好与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的回访、记录好与回访对象本人的谈话、记录好《崇阳县教育回访档案表》,积极稳妥解决受处分党员干部提出的合理诉求,实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崇阳县纪委 柴坚、王植)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