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三批信访件 其中咸宁3件

截至9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713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08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正抓紧办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三批信访件

9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交办信访件102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1件。

在交办信访件中,武汉市26件、黄石市13件、孝感市11件、黄冈市11件、鄂州市8件、随州市7件、宜昌市6件、荆门市4件、襄阳市3件、荆州市3件、十堰市3件、咸宁市3件、恩施州2件、仙桃市1件、天门市1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大气污染45件、水污染30件、生态破坏27件、噪声污染19件、土壤污染6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13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第四批信访件已办结25件 追责3人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转办的第四批44件信访件,已办结25件,阶段性办结19件。其中,责令整改6家,立案处罚9家,罚款金额726.12万元,追责3人,约谈7人。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可登陆长江云APP查看。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向昊)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