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四批信访件,其中咸宁2件

截至9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826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19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正抓紧办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四批信访件

9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交办信访件113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1件。

在交办信访件中,武汉市31件、黄石市12件、随州市11件,荆州市9件、黄冈市9件、孝感市8件、宜昌市7件、襄阳市5件、恩施州5件、荆门市4件、十堰市3件、鄂州市3件、咸宁市2件、仙桃市2件、潜江市1件、武汉铁路局1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大气污染52件、水污染32件、噪声污染28件、生态破坏21件、土壤污染4件、辐射污染3件、其他污染1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第五批信访件已办结13件 追责5人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转办的第五批37件信访件,已办结13件,阶段性办结24件。其中,责令整改15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61万元,追责5人,约谈6人。

来源:长江云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