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规范车险销售行为 摩托车主购买交强险不得搭售商业险——问政追访(88)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李华荣 郑星今天(9月16日)上午,市银保监局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市交警城区大队举行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相关保险知识。

“投保人可自愿选择辖区内任意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各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它条件的要求。”上午9点,在交警城区大队业务窗口,督查员看到:许多市民集中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办事大厅门口张贴了《关于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提示》,并公布了辖区内12家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在交警城区大队门口,中华保险设立了咨询台,宣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向过往车主发放摩托车、电动车交强险宣传单,告知市民投保交强险相关知识,和银行保险机构投诉维权热线电话。

记者:今天来办理什么业务?

车主:新的电动车上牌。

记者:知道新车上牌买什么保险吗?

车主:哪一家保险公司都可以呀。它没有强制性的,只要把保险单拿来就可以了。

记者:知道可以在哪里买保险?买哪种保险?

车主:保险公司呗!交强险。摩托车交强险。刚才找门口工作人员问了一下。

8月30日,咸宁广播问政以《摩托车上牌强制购买保险为哪般?》为题,曝光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市民摩托车上牌买交强险时,搭配意外险出售的问题,问政后,市银保监局责令曝光保险公司立即整改,要求全市12家财险公司搭售商业险行为进行排查,全面规范车险销售行为。

问政后,中华联合财险保险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对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了警告批评处罚,对辖内6家支公司开展销售行为集中排查,要求对摩托车交强险不拒保,对意外险不搭售。全体员工和销售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通过公众号、电子屏等方式,向公众宣传交强险条例及摩托车交强险办理流程。

中华财险咸宁中支总经理窦天翼:

告诉全体消费者,在全市财险公司网点都可以就近买到摩托车交强险业务,所有公司不得拒保交强险业务,下一步我们诚心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市银保监局对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组织全市所有财险公司重点对两车保险业务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各财险公司不得拒保交强险,不能强制搭售保险,不能销售误导。

市银保监局保险科科长 高森子:

安排辖内所有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金融知识宣传,在交警队门口,公示了交强险办理要求,同时,对辖内12家保险公司车险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公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规范,切实保护好辖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