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2786件,其中重点交办件309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正抓紧办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二十九批信访件
9月2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142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3件。
从信访件分布来看,武汉市38件、荆门市13件、襄阳市12件、黄石市11件、黄冈市11件、随州市11件、宜昌市8件、荆州市8件、孝感市8件、鄂州市6件、恩施州5件、十堰市4件、咸宁市3件、仙桃市2件、天门市1件、潜江市1件。
从污染类型分类来看,大气污染60件、水污染40件、噪声污染36件、生态破坏25件、土壤污染8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14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第二十批信访件已办结58件,立案处罚8家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批信访投诉件共计110件,已办结58件,阶段性办结52件。其中,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40万元,约谈5人,问责4人。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信访投诉件
截至2021年9月2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省交办信访件2786件(来电1593件,来信1193件),其中重点交办件309件。
2021年9月29日向我省交办信访件142件(来电74件,来信68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3件。
信访件分布。武汉市38件、荆门市13件、襄阳市12件、黄石市11件、黄冈市11件、随州市11件、宜昌市8件、荆州市8件、孝感市8件、鄂州市6件、恩施州5件、十堰市4件、咸宁市3件、仙桃市2件、天门市1件、潜江市1件。
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60件、水污染40件、噪声污染36件、生态破坏25件、土壤污染8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14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办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湖北省信访投诉件办理及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批信访投诉件共计110件,已办结58件,阶段性办结52件。其中,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4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5人,问责4人。现予以公开。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