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我们为什么还读“140岁”的鲁迅?

2021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85周年,今年也是鲁迅诞辰140周年。

但凡家里有书的人,几乎必然有几册鲁迅作品。早在1938年,就有了第一个版本的《鲁迅全集》,还为这套书特地成立了“鲁迅全集出版社”;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仅《鲁迅全集》就出版了1958年版、1981年版、2005年版。还有其他出版社,及其他单行本,尤其在诞辰140周年这样的大日子,除了公版的鲁迅作品,他人写鲁迅的作品也纷纷出版,《鲁迅:大先生,小日子》《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这样的鲁迅》……



9月,纪念鲁迅先生诞辰140周年的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鲁迅手稿全集》新书首发式在国家图书馆举行……这些国家级的纪念活动之外,其实鲁迅还以另外一种方式活在年轻人的视线中。

“猹在咬瓜了”“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成为T恤上的印花,“你是个好人”“从来如此,便对么?”“的确是我说的”成为书签上的slogan……当同时代的很多作家作品都已成为经典——束之高阁的那种,鲁迅依然走在时尚的前沿。

一个“梗”的诞生,首先要有广泛的认知基础和认同度,这也从侧面说明,鲁迅的文本有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在看。鲁迅都“140岁”了,我们为什么还读他?

这一届年轻人,与鲁迅的亲密接触有两个来源:一个是语文课本,《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狂人日记》……那是一个被教科书建构的鲁迅;一个是网络段子,很多话都可以是鲁迅先生说的,闰土与猹也成为一种CP,那是一个被亚文化解构的鲁迅。

然而,当《觉醒年代》一类的影视作品横空出世时,这些年来我们与鲁迅之间的一种不同以往的关系就显露昭昭。他说的“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兼具理想与现实,那两棵枣树也超越了“梗”的价值,站成一种永恒——年轻人有了重构鲁迅的可能性。

我们还喜欢读鲁迅,可能因为在他身上有一种永不过时的求索的精神。不知道前路光明与否,不知道努力是否有结果,但只要认定一条路,就可以走下去。无论在需要救国救民的年代,还是当下,这样的热情永远不缺乏追随者。

而且很重要的是,这种热情不是少年式的冲动,而是一种“就这样了”却还偏要再斗一回的顽强,或者简单些说,直面人生。众所周知,鲁迅说话不好听,从来一针见血,不走温情范儿;巧了,这一届年轻人也不太相信鸡汤。经历社会锻打,说“躺平”也好“丧”也罢,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底线意识,躺平了就没人能打到我、就还能站起来,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不妨碍我依然热爱生活。

在这一点上,鲁迅和我们不谋而合。鲁迅与许广平的《两地书》,谈及抗战,是“绝望的抗战”;但他又说,“绝望”只是第一步,后面还该有第二步——“抗战”。鲁迅不止一次说,他并不期望“速胜”,甚至不期望“必胜”,但对一个真的猛士来说,就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那些与黑暗短兵相接的文章,为今天的我们做出了示范。

何况,鲁迅笔下的人物并没有走远。《故事新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里面的主人公是女娲、嫦娥、大禹……总之老得不能再老;即便是“新编”,也已经是上世纪八九十年前的事。但这些人和事,换个名字,就是一幕幕当下的现形记。

邓晓芒在《孤独的鲁迅》中说:“多年以前,曾听一位朋友谈起,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虽有数千年,但其实不过一个甲子,60年一循环。当时听后付之一笑,以为很机智,但也未必,夸张而已。不料纪念鲁迅先生逝世60周年的时候,将先生当年所作文章翻来一看,大为惊异,竟如写于昨日!”那是1996年,又是25年过去了,这话还是没错。



时间似乎对于鲁迅无效,但对大部分人来说,时间很重要。比如,无论图书、影视、艺术……现在各行各业都想抓住、甚至去讨好年轻人,毕竟年轻人的喜好决定了行业未来受众的基本盘。但对于年轻人,鲁迅就不讨好,他到后来甚至有个困惑:新青年就一定比旧人更进步吗?

鲁迅在《答有恒先生》里说:“我至今为止,时时有一种乐观,以为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这种老人渐渐死去,中国总可比较地有生气。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无顾惜。”

写得如此扎心,但鲁迅又对青年没有死心,他热衷于帮助萧红、萧军、柔石这样的青年,他对青年、对理想主义,依然爱护;他做的依然是自己“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宽阔的地方去”。所以,重要的不是对青年的崇拜,包括青年自己,也不必为这点年龄优势沾沾自喜,而是要思考青年这个身份所承载的意涵。

作家余华发表过一次演讲,前面绝大部分篇幅都在说自己当年如何讨厌鲁迅,甚至当自己成为作家、被称为鲁迅精神继承者的时候,都觉得是在贬低自己的写作。原因之一在于,鲁迅在他小时候,不只是一个作家名字,更是一个代表永远正确和永远革命的词汇。

上小学时,余华和同学争论太阳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争执不下,直到余华搬出了鲁迅:“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对方才悲伤地低下了头:“鲁迅先生也这么说,肯定是你对了,我错了。”

后来,时代又变了,当鲁迅从一个词汇回归到一个作家,余华才重新发现了他。鲁迅只用一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就写出了一个精神失常的“狂人”,余华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有当一个人回归到可讨论、愿意讨论的范围,他的伟大之处才会在他的凡人之躯中闪现。

现在的鲁迅,是一个凡人。比如,我们知道,他不仅懂文学,还懂穿搭,是一个时尚KOL。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说“他在杭州教书时……新置了一件外套,样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他不仅懂生活,还提供恋爱指南——鲁迅和许广平之间的“小刺猬”“小白象”之类的爱称,让今天的年轻人自叹弗如。

不惧时间又战胜了时间的鲁迅,不讨好青年又抓住了青年的鲁迅,偏偏又是如此这般有着凡人情趣的鲁迅,教我如何不读他?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