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锋,男,汉族,1963年1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德阳市接待办主任助理,德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德阳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德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德阳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德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2020年8月27日,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卢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2月,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卢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年7月,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卢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中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2019年3月起,四川省德阳市纪委监委陆续收到多起关于市人防办主任卢锋的举报线索。随后,办案人员对相关线索进行初核,并两次对卢锋开展谈话,要求他如实交代相关问题。
“这两次谈话,他都很不配合,避重就轻,只交代一些不痛不痒、无关轻重的问题,或者就说‘不太清楚’‘记不清了’,妄图欺瞒组织。”办案人员说。
面对卢锋的强硬态度,专案组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逐一排查各方证据。在强大的政策感召和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卢锋最终转变态度,全盘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经查,卢锋在担任德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1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没想到自己竟做了这么多错事,我愧对组织,痛恨自己,我真的错了。”卢锋忏悔道。然而,当卢锋醒悟过来时,他却即将把自己送进铁窗。据办案人员介绍,卢锋是四川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中首个被查的市州一级人防部门在任“一把手”,其教训惨痛,值得深思。
错误地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组织的“重用”,失去工作动力,开始思考自己的“钱途”
翻开卢锋的简历,不难发现他最初也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好干部。他出生于重庆,工作经历基本都在德阳。1984年,卢锋进入德阳市政府机关工作。没有任何家庭背景、人地两生的卢锋努力学习、认真工作,经过几年的成长,很快就成为组织的培养对象,1991年,他通过组织考核,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更加勤勉奋进,在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成长为正县级领导干部。
“在前几年,卢锋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工作热情,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在2002年9月,其妻子张某遭遇车祸,因公殉职。而此时,他女儿刚上初二。面对丧妻的悲痛和家庭压力,卢锋还是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办案人员说。
2003年,在张某去世后不久,卢锋毅然接受组织安排只身前往外地工作,由于在德阳没有亲戚,只得将女儿托付给朋友照顾。
“女儿很是乖巧懂事,在料理妻子后事时,见我卧床不起,她痛哭着劝我说:‘爸,你不要太难过,我们只是运气不好。’其实我知道,妻子突然离世,这世界上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我女儿,我对她充满了愧疚。虽然那时很难,我也没有停下工作的脚步,今天回头看那时的自己,还有几分骄傲。”卢锋说。
然而,从2012年到德阳市人防办任职开始,他却背离了初心,逐渐偏离正轨。
卢锋在忏悔录中提到,“2012年前,我一直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和方向,2012年换届后,我虽然解决了正县级别,但我从经信委被调到人防办,感觉自己从一线掉到了三线,彻底离开了主干线,加上年龄也近50岁了,突然觉得失去了前进方向,政治前途到头了,这些想法也为我违反党纪国法埋下了祸根。”
由于错误地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组织的“重用”,失去动力的卢锋对于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加之其经常面对各类商人老板,看着这些有求于己的老板轻松享受着大富大贵,卢锋心态彻底失衡,这之后,他在单位设立“小金库”,通过虚增虚列广告费、会务费等方式套取单位资金用于慰问领导、职工以及接待事宜,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开始谋划自己的“钱途”。
“我平时喜欢养观赏鱼,不少老板投其所好也会送我一些,我对鱼的品种如数家珍,但我对党纪国法的知识却十分贫乏,根本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学习过,不了解禁止性规定,渐渐对纪法失去敬畏,导致行为失范。”卢锋说。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卢锋本应严格履职尽责,为党为人民谋利,但他却背离入党誓言,忘却初心,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对违纪违法行为不知收敛,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义之财,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放纵贪欲主动“出击”,大开收受贿赂之门
2012年,四川省新的人防易地建设收费标准出台,其中规定三类和省人防重点城市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0.5元调整到每平方米40元。对于法定必须承担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不管自己建还是缴纳费用由政府部门代建,人防建设费都成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不少企业主在如何逃避人防费用上动起了歪脑筋,而时任德阳市人防办主任的卢锋则成为这些老板的重点“攻略对象”。
“卢主任,有件事想请您帮帮忙。”2012年2月,刚上任不久的卢锋就迎来了第一位“访客”——德阳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陈某。陈某请求卢锋帮助其免除易地建设费用,并承诺事成之后会有不少感谢费。第一次处理请托事项的卢锋并没有当场明确表态,只说成与不成还要“研究研究”。这个“研究”实则是卢锋内心党性原则与贪欲的激烈斗争,最后,卢锋没能抵住诱惑、守住底线,向糖衣炮弹举起了白旗。
不久后,陈某带着10万元再次找到卢锋,并表示之后还会有其他“感谢”。这一次,卢锋毫不犹豫地收下了这10万元。“你之前答应的事,怎么没有下文了?”事成之后,见陈某迟迟未提及后续的“感谢”,卢锋便主动联系陈某索要,陈某只得邀请卢锋到香港游玩,并送给其一块价值近19万元的手表。
此后,“卢主任肯帮忙”的消息在德阳各房地产企业中不胫而走,前来找卢锋帮忙的房地产老板越来越多,而卢锋来者不拒,想尽办法为他们减免费用,自己则从中捞取好处。
“调整后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中有一条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免收易地建设费,卢锋就是利用这条规定大肆违规审批,帮助一些房地产企业逃避应缴纳的易地建设费。”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房地产项目是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一体,保障性住房可以免收易地建设费,而商品房建设部分则不在此免收范围内,但卢锋却都统一作为保障性住房批准免收。
面对“闻风而来”的企业主,卢锋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他都一一“笑纳”,甚至主动向对方索要好处费。
为了抢占德阳人防设备工程市场,四川某特种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某找到卢锋,想通过他拓展公司人防设备工程市场,并与他约定按签订合同价10%的比例返给好处费。2015年初至2019年底,卢锋向德阳不少大型项目推荐该公司人防设备工程,先后5次收受刘某所送现金共计44万元。
2014年1月,德阳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李某找到卢锋帮忙,卢锋开口就索要对方应正常缴纳费用的一半作为“酬劳”,最终,李某通过第三方向卢锋转账120万元。
欲壑难填,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再难关上。经查,2012年至2020年,卢锋利用其担任德阳市人防办主任的职务便利或影响力,为陈某、吉某、李某某等28人在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设备和设计公司介绍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沈某(另案处理)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410余万元。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谨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保持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作为一名公务员,而且是一名领导干部,更要做到为政戒贪,成为人民群众的表率。卢锋放松党性修养,背弃初心使命,当遇到“围猎”时,没能抵挡住诱惑,反而放纵贪欲,最终成了金钱的俘虏、国家的蛀虫。
家风败坏,把妻子当成收钱“中间人”,利用自身权力和妻子在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共同敛财、肆无忌惮
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家风”关乎“政风”,“家考”就是“大考”。为官当修官德,官德养于平日,平日重在家风。反观卢锋,其重组后的家庭家风却成了一股“歪风”,他为家而贪、因家而腐,最终夫妻双双堕落。
卢锋与现任妻子沈某是重组家庭,沈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卢锋自身不正,带头腐败,而其妻子沈某也没有当好贤内助,制止卢锋收受钱财的行为,反而参与其中,把法律专业知识用在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制裁上,伙同卢锋共同敛财。
德阳市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陈某某与沈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陈某某曾找过卢锋,希望他能帮助免除该企业易地建设费。但卢锋认为,该项目是纯粹的商业项目,缺乏政策支持,风险太大,因此没有答应陈某某的请求。陈某某便辗转找到沈某,沈某十分爽快地应道:“没问题。”
“陈某某很大方的,他说了事情办成后就给我们150万元。”回到家后,沈某便开始做卢锋的“工作”,在她的劝说下,卢锋答应了陈某某的请求。之后,卢锋将该建设项目按调整前的标准进行收费,仅此一项就给国家造成了359万元的巨额损失。
随着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沈某在工作中听到了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因腐败而锒铛入狱的案例,她担心事情终有一天会败露,便和卢锋商量,要将受贿的钱“合法化”。
“他们先是把之前收的150万元退给了陈某某,并由陈某某与沈某签订了一个法律服务合同,以律师服务费的形式,将这笔‘感谢费’重新支付给沈某。”据办案人员介绍,沈某还将其他受贿得来的钱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漂洗”,并自认为“合理合法”、天衣无缝。然而,随着卢锋严重违纪违法事实被行贿人举报,沈某的种种伎俩终暴露在阳光下。
2020年8月27日,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卢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0年9月18日,德阳市监委决定将卢锋案与沈某案并案调查。
“卢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却置人防职责于不顾,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家风败坏,把妻子当成收钱‘中间人’,并利用自身权力和妻子沈某在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共同敛财、肆无忌惮。”办案人员说。卢锋奉行拜金主义,崇尚奢靡生活,在市人防办工作期间,独断专行,滥权妄为,在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明知故犯,严重失职渎职,致使人防失“防”,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纵览其腐化堕落历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我是一个触犯了党纪国法,犯了严重错误的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忘记了初心、使命,违背了党的宗旨。几十年来党组织把我从一个普通青年培养成正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我却辜负了她。”留置期间,卢锋回顾自己的腐败堕落历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这样的悔悟来得太晚,他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