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设立“慈善奖”啦!每年表彰先进助力慈善事业发展!

11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北省慈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为规范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激发慈善活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加大促进支持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氛围,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湖北每年一个“慈善周”  

设立“湖北慈善奖”,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湖北慈善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给予表彰。

县级以上将有“慈善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建立慈善组织信用记录制度、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全省信息公开的“慈善平台”

湖北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慈善信息公开服务管理平台,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时限、方式,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

专业的“慈善评估”

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定期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

合规的“慈善备案”

实行慈善组织办理公开募捐方案和异地现场公开募捐活动备案管理。公开募捐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的“慈善监管”

健全慈善活动分类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调查处理社会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或假借慈善名义、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投诉、举报,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便捷的“慈善福利”

根据应急慈善工作需要,提供车辆通行与调度、质量检验、免税手续办理等便利,简化相关程序,提高捐赠物资分配送达效率。对执行突发事件应急任务中运送抢险救灾捐赠物资的车辆实行免缴车辆通行费。

贴心的“慈善保险”

为参与应急慈善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应急慈善活动,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深入中小学的“慈善教育”

建立慈善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慈善理念。将慈善文化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将学生参与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