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吴勋)记者今天(11月15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刚刚发布的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中,咸宁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根据《湖北省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等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省委组织部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各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并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有恩施州、咸宁市、宜昌市、天门市、武汉市、神农架林区、鄂州市、黄石市、荆门市。良好等次的有孝感市、十堰市、黄冈市、潜江市、仙桃市、襄阳市、荆州市、随州市。
据介绍,202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齐心,攻坚克难,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增强、广度不断延伸,大气、水、土壤等标志性战役全面开花、生态创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长江大保护等重点任务齐头并进,打赢了污染防治攻坚的阶段性收官之战,为咸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0年前三季度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9位,成为全省唯一上榜全国20强的城市。我市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20年,咸宁市荣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崇阳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运行,沿江37个非法码头整改和生态复绿全面完成,精准灭荒造林40.57万亩。
(编辑 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