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部门公开信息获悉,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结果正在公示。咸宁市咸安区拟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经县(市)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等程序,拟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等15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对湖北省襄阳市等40个市级单位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公示名单
武汉市黄陂区、丹江口市、远安县、宜城市、钟祥市、孝昌县、浠水县、咸宁市咸安区
“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公示名单
襄阳市、荆州市、黄冈市
行走在湖北农村,随处可见的是一条条畅通的“四好农村路”,像一根根毛细血管串联起一个个村落,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铺平了道路,也为农村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好农村路·背景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其中,“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部署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联合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县级单位积极性。
“十三五”期共命名全国示范县200个,有效带动了全国“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标准和程序
创建标准包括九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二是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三是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四是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五是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六是农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七是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八是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九是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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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