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黑龙江佳木斯一段女子殴打母亲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惹怒众网友。网传黑衣女子系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式工作人员。
此前报道链接:女公务员狂扇年迈母亲耳光,对其威胁:把字给我签上!单位回应:纪检部门已立案
11月30日晚,佳木斯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1月28日,佳木斯市一段女儿殴打母亲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网友愤怒。据了解,当事人王某为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当事人殴打老人,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并处以罚金的决定。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对王某立案审查,将依纪依规依法处理。妇联、社区等做好其母亲的关心关怀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在全市广泛开展“孝老爱亲”活动,以此事件为反面案例,强烈谴责挑战社会道德伦理底线的恶劣行为,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当日,中纪委官网也发表题为《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哪些纪法责任》一文。文章称,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女子王某因殴打年过七旬的母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天并罚款一千元。此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除了涉事女子的行为伤及人伦底线之外,还因其公职人员身份。党员、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其行为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实践中,党员、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性质不同,其应受的党纪政务处分也不尽相同。
来源:潇湘晨报、佳木斯日报、中纪委官网、湖北经视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