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阮奕 通讯员 陈继安)“红灯停,绿灯行”,可往往有些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马路上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又或是借着“赶时间”的由头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成了交通违法者。
近期,发生在咸安城区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因为驾驶员郑某的一次闯红灯,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12月2日6时57分,在咸安区永安大道与桂乡大道交汇处,一辆无牌两轮电动车过路口时因为闯红灯,瞬间被直行前往咸宁北方向的一辆小型客车连人带车撞飞,电动车驾驶人郑某在紧急送医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郑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志(闯红灯),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客车因超速,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背后是几个家庭的悲痛,让人唏嘘感叹的同时更希望能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鉴,遵守交规,不抢黄灯、不闯红灯!
(编辑 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