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丨为何“同病不同保”?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樊瑞)两个人明明得的是同一种慢性病,一个人申请到了慢性病门诊补助,一个人却不能申请,这是为什么?

家住温泉的陈女士在咸安区烟草局上班,患有腰椎病和颈椎病,一年四季,陈女士都是药不离身,花费了不少的医药费。

前段时间,陈女士得知同样患有颈椎病的好友李女士,通过工作单位向市医保部门申请到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名额。陈女士也赶到咸安区医保部门咨询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的相关政策,却被告之不能办理。

资料图 来自网络

对于咸安区医保部门给出的答复,陈女士表示不能理解,明明是同一病种,为什么市医保能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补助,而区里却不能办呢?

记者联系了咸安区医保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市人社局医保科的相关负责人马爱文。

咸安区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咸安区医保部门对于慢性病范围的认定,来源于一份由咸安区人社局于2013年出台的文件,在咸安劳社[2013]10号文件中,已明确确定了慢性病种范围,在这份文件中,并没有将腰椎病和颈椎病纳入慢性病的范围中。 

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马爱文告诉记者:咸宁市人社局在2012年之前,就将腰椎病、颈椎病纳入了市本级慢性病病种范围。2012年之后,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咸宁市人社局又出台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照省里规定的慢性病范围标准,制定新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咸安区医保部门制定的新的慢性病范围中并没有包含有颈椎病、腰椎病,因此医保政策的制定在每个地方并不一致,执行的标准也不相同

 近年来,随着医保政策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医保政策所带来的福利。但是由于各地执行医保政策的制度不一致,致使各地居民享受到待遇也截然不同。

医保政策关乎民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医保政策为民减负担,为民谋福利的真实意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