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印发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五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
✿ 推进基层自治,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 推进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 推进服务内容完善,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 推进“三社联动”机制,拓宽多元主体参与渠道;
✿ 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营造平安稳定农村社区环境;
✿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增强农村居民凝聚力;
✿ 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共建生态美丽乡村。
在推进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中,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根据服务范围适度、服务功能齐全等原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医疗服务不低于80—100平方米。提升基层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推进人居环境建设
共建生态美丽乡村
要加快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有线电视、通通讯网络)配套工程,完善绿化美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供电、供排水、道路硬化和路灯亮化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名标志、通信网络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社区卫生条件和河道洁化建设。
到2020年,咸宁市将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全市城中、城郊、建制镇周边和园区附近的村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率先建成农村社区。(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熊雪)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