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胡三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下午(12月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肖彬、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毓军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复兴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公众安全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金融支持“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调研报告;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列入本级预算的意见;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将咸宁市咸嘉临港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丁小强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远鹤同志为咸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胡毓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随后在代理市长王远鹤的领誓下,全体新任命人员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警示片-----《警钟》。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