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在温泉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
听取和审议咸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选举咸宁市政府市长、副市长;
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通过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