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市委常委会议 对标调焦  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沈瀑浪)今天上午(12月23日),中共咸宁市委常务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刘奇葆同志在湖北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蒋超良同志在咸宁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于绍良同志在咸宁调研的讲话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科学研判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面部署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关键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势、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做好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坚定性与自觉性,把会议精神贯彻到全市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稳增长、促转型、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刘奇葆同志在湖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要通过学习刘奇葆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性和有效性。要巩固思想建党成效,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全市宣传思想战线要把刘奇葆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明年工作安排部署中去,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飞跃。

 

会议指出,

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全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闭幕后的第二天来到咸宁调研指导,体现了省委对咸宁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上下深感关怀、倍受鼓舞。蒋超良同志充分肯定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对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提出新希望。蒋超良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战略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的指导意义;为咸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崛起、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是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新的五年大干实干快干,奋力实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不竭动力。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蒋超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的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统筹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要按照讲话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要对标调焦,围绕项目转,围绕发展干。要切实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立标杆、作表率的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讲政治、顾大局,带头做到“五个表率”,自觉担负起各自领域的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辜负省委的重托和全市群众的厚望。

 

会议指出,

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全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闭幕后的第二天来到咸宁调研指导,体现了省委对咸宁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上下深感关怀、倍受鼓舞。蒋超良同志充分肯定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对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提出新希望。蒋超良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战略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的指导意义;为咸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崛起、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是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新的五年大干实干快干,奋力实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不竭动力。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蒋超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的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统筹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要按照讲话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要对标调焦,围绕项目转,围绕发展干。要切实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立标杆、作表率的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讲政治、顾大局,带头做到“五个表率”,自觉担负起各自领域的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辜负省委的重托和全市群众的厚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咸宁市2016 年度综合考评工作方案》(讨论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一2020 年)》(讨论稿),会议决定,根据市委常委会议讨论意见,将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等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