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
一直是人们餐桌上
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可是这猪如果没养在对的地方
就会影响到他人
最近,一位市民就在
“云上咸宁”政务版块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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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吕航)针对这位市民反映的情况,咸宁广播电视台记者将问题反馈至咸安区环保局以及永安办事处。
经过这两个部门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养猪场于2008年开始经营,位于西河村五组唐家垅,面积约300平方米,目前养猪数量为100余头,经营者为咸安区横沟桥镇村民潘某某。
经咸安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确认该场只建有一个化粪池,生产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再排入附近水塘。
咸安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张振军
它存在的问题就是废水、污水乱排,把周边的一个小鱼塘堆积起来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该养猪场处于咸安区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咸安区环保局要求该养猪场于2017年6月之前限期搬迁,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养猪场老板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开始寻找新的养殖地点。
咸安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张振军
他整改的相关内容就是2017年6月以前全部把这些猪处理掉,今年年底把猪处理一批,明年6月处理一批,然后新猪苗他也不进了。猪粪大小便不外排,猪卖完了以后把猪栏空出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