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直医保审批报销更方便 一个窗口一网经办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市直简化多项证明项目,医保审批、报销将更加方便。

医疗和工伤保险审批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网经办“三个一”服务。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慢性病评审、缴费年限认定以及工伤行业风险等级确定等业务下放到窗口办(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避免群众多头跑路。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医保慢性病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群众。逐步实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报、查询。

为方便异地居住参保患者就医,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和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改为直接由异地居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盖章。本人(或亲属)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住院政策审核报销。在异地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在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一个月内回医保窗口报销。当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12月26日前结算,跨年度不报销。12月26日以后跨年度出院费用转下年度审核报销。

同时,人社部门全面提升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能力。在经办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式”实现数据采集、补换卡、挂失解挂、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的业务办理。实现即时制卡能力,承诺正常情况下当天申请、当天领卡。

今年,社会保障卡将开通82项综合应用功能,包括:医保就诊一卡通、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养老待遇发放、就业待遇领取、工伤生育待遇发放等便民利民应用。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示,异地就医的备案电话为:0715-8235910。(记者向东宁 通讯员宋阿霞 余小红)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张铭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