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赵哲曙)针对近期我市医疗机构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印发了《咸宁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方案》,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意识和水平,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专项行动从2016年12月起历时4个月,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督查总结四个阶段。检查范围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级各类民营医院。
对在自查中存在瞒报或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深究,一查到底。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