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建立健全我省价格信用制度体系,该局近日印发了《湖北省价格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倡导价格守信,惩戒价格失信行为。该《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据介绍,为配套《办法》实施,省物价局将建立价格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其中,将信用等级为守信、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信用主体纳入价格诚信典型“红名单”,将有严重价格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纳入价格失信“黑名单”,并将名单推送至“信用湖北”等专题网站集中公示。
省物价局表示,失信经营者如认为已整改到位,可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信用修复后,按照规定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其原始失信信息将被归档管理。(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