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阚熙)新年伊始,咸宁市国资委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将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制度作为法治建设的重头戏,着力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
△市国资委相关文件
通过全面梳理现有国资监管职权,将清单中项目数从36个大项69个小项精简为10个大项18个小项,其中核准备案4项、决定3项、审批9项、审核2项,制定了行权履职流程图和监管制度11项。
该权责清单科学界定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坚持放管结合,将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化成本;同时,实施政务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国有企业栏目上公布权责清单全部内容。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