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乔迁之喜却进了派出所,只因他不知道咸宁这条"规矩"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徐林)近日,咸宁温泉城区双鹤桥派出所开出今年首张禁鞭罚单。

夏先生在外经商多年,2016年在温泉某小区购买了别墅。乔迁之喜当天,部分从通山赶来的亲戚按老家习俗放起了烟花爆竹以示庆贺。

接热心市民举报后,双鹤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燃放行为,并将夏先生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据了解,夏先生在北京经商多年,对咸宁的禁鞭相关规定不清楚。

派出所民警对其宣传了《咸宁市市区禁止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并根据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罚款。夏先生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

据悉,这是今年温泉警方针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出的首张禁鞭罚单。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