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罗世喜 王庆明 )1月18日至19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咸宁代表团的代表们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胡毓军,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汉桥等参加审议。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大局,聚焦改革发展重点难点,全面加强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湖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市州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帮助市州人大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定期对全省乡镇人大主席进行培训,争取为乡镇人大工作创造更好条件;进一步推动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保障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加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履职担当。
在司法过程中既要善于做法律工作,又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实现法律要求与人性沟通相统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大对新型犯罪行为的研判,建立预防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巩固好改革成果,努力稳思想、强队伍、提效能、促公平、树形象;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