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 去年7月28日,通山县公安局在与通山县环保局联合开展的执法行动中,接获群众报警举报,通羊镇岭下村近期有人焚烧废旧电路板,产生滚滚浓烟,伴有刺鼻的气味。接警后,办案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只见现场一片狼籍,遍地垃圾,犯罪嫌疑人已不知去向。
经走访了解到,这是一名叫吴某的浙江籍男子与通山通羊镇的陈某、熊某、朱某联合到一起,以焚烧废旧电路板的方式提炼黄金、铜、银等重金属,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79吨以上,导致空气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鉴于案情重大,通山县公安局上报上级公安机关。2016年11月24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第八批督办案件。
与此同时,通山县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嫌犯追捕工作,一面敦促通山籍嫌犯主动投案自首,一面组派精干警力远赴江西、安徽、浙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碾转行程达六千公里。
慑于法律威严,通山籍三名嫌犯先后向警方投案自首。经侦查,办案民警查悉浙江籍主犯吴某潜藏在江苏省扬州市,随后在扬州一居民小区内成功将主犯吴某抓获归案。
目前,吴某、陈某、熊某、朱某四名嫌疑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记者周鹏 通讯员柯国强)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