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4起酒驾案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夏晖)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运用刑事案件简易程序,以集中审理模式当庭宣判4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被告人李某、黄某等4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多名被害人受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悔罪表现及造成的损害结果,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拘役一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咸安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拥军介绍,2016年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危险驾驶案件61件,这61件全部都是醉酒驾驶案件。李拥军告诉记者,咸安区人民法院每年在节假日、岁末年初等易发、多发危险驾驶犯罪期间,多次组织集中公开审理或宣判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并通过电视、网络等进行宣传,以达到震慑、警示、教育民众的效果。此举有效遏制了酒驾、醉驾等行为,大大降低了该辖区内危险驾驶犯罪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春节来临之际,“云上咸宁”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家庭幸福,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