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1.38亿!咸宁落实降费“最后一公里” 助企业轻装上阵

2016年,咸宁市认真落实“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更多地为企业发展减负”的要求,坚决打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障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市全年累计为1.75万户次纳税人减免税费1.38亿元。

弥合政策“漏洞”

咸宁市堵住了地方教育附加"可减应减"确无明文规定的漏洞,积极向省建议地方教育附加参照堤防费、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执行“对批准减免‘三税’的,同时减免地方教育附加”。

省财政厅下发有关地方教育附加有关政策复函,明确对依法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其地方教育附加同时给予减免。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

咸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12366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降费减负最新政策;

开设纳税人专题培训班,开展“一对一”进企业辅导,帮助解决减免的涉费难题。

2016年,先后培训辅导纳税人5000人次,印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20000份,帮助企业减免涉费难题471个。

打通政策“绿道”

咸宁着力完善减免经办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纳税服务规范,开通减免优惠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纳税人各项减免事项,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往返跑”。

全面落实6提速3减负措施,每笔涉税事宜的办理时间缩短为3分钟,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天缩减为现在的即时即办。

确保政策“落准”

该局坚决执行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年度社保基金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工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养老保险费率由去年的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由2014年的3%降至1%、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2016年,全市为企业降费1.16亿元,惠及企业6359家。

开展“两税两费”委托代征合作

充分利用邮政部门营业网点分布广的特点,将零散户纳税人随增值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两费”委托国税、邮政统一受理,最大限度方便缴费人。

2016年委托代征方便缴费人12万人次,代征“两费”税款1738.7万元。

来源:湖北地税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