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出台《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去年底,咸宁市以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咸宁市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主要提出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三社联动”的指导思想。《方案》要求全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指导,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为目标,以理顺关系、创新机制、完善平台、强化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联动服务机制,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明确了“三社联动”的主要目标。要求各地每年选择20%的社区开展试点,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有专兼职专业社工或接纳民办社工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各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地方特色,从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密切关注的问题入手,从为老、为小、为残、为特、为困等服务领域切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社联动”,务求取得实效。到2020年,市、县、乡、社区四级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工岗位开发及人才培养体系,全市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7个,每万人拥有社工数10人,初步建成能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

三是明确了“三社联动”的主要任务。第一,努力推进社区职能归位。贯彻落实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进一步厘清乡(镇、办)、社区事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第二,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第三,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市、县(市、区)每年要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区社区50%以上、其他社区30%以上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是明确了“三社联动”的资金保障。要求各县(市、区)要按每年每个社区3—5万元的标准,将“三社联动”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每年要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逐步增加对“三社联动”项目购买额度。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要从本级福彩公益金单列一定资金,支持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鼓励社区爱心人士捐赠和辖区单位支持,引导各级各类慈善基金、公益基金以项目合作方式定向投入社区服务项目,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咸宁市民政局   阮先强  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