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的洪涝灾害,造成嘉鱼县部分灾民农作物减产绝收。为帮助灾民渡过冬春荒,嘉鱼县采取得力措施,妥善安排好灾民冬春生活。
一、落实配套资金。今年,省厅下拨我县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80万元,棉衣550件,棉被550床。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社发[2012]1号)和《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鄂民政函[2013]568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落实县级救助资金90万元,其中含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制定分配方案。本次冬春救助安排资金460万元(含县级救助资金80万元),其中安排生活救助资金430万元,棉被1550床,棉衣1550件。
三、精心组织安排。元月3日我局召开镇民政办主任会议,会议由民政局长邓卫东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社会救助督查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民电发[2016]25号)以及市民政局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冬春救助政策,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把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好,保证他们和全县人民一起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会议强调元月11日前各镇必须把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冬春救助台账上报县民政局,元月15日前将冬春救助款物发放到户。
四、成立督查专班。为落实会议精神,搞好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县局成立了4个督查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督查2个镇,要求按照督查内容落实到位。本次冬春救助,在省厅督查组的指导下,全县冬春救助款物在元月15日之前全部发放到户,共计发放救助资金430万元,棉衣1550件,棉被1550床。(嘉鱼县民政局 叶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