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确保如期完成“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目标,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50个单位“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49名同志“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咸宁有2个先进集体和2个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通山县大畈镇板桥村
崇阳县铜钟乡大岭村
先进个人:
夏阳玖 通城县塘湖镇望湖村党支部书记
石祥春 咸宁市赤壁镇中伙铺镇党委委员
来源:湖北新闻微信号
(编辑 金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确保如期完成“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目标,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50个单位“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49名同志“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咸宁有2个先进集体和2个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通山县大畈镇板桥村
崇阳县铜钟乡大岭村
先进个人:
夏阳玖 通城县塘湖镇望湖村党支部书记
石祥春 咸宁市赤壁镇中伙铺镇党委委员
来源:湖北新闻微信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