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从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分局及咸安区环保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非法投入生产的企业;淦河排污口排污情况,建筑工地规范施工情况;废水、废气排放量较大企业;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企业。
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采样,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个别企业存在废水疑似直排,废气排放超标等现象。检查人员表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调查取证,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办,有效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
此次行动旨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十条”、“气十条”,切实督促企业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行动还将不定期开展。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