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得去上得来  好干部一线出

 

突出“四个一线”导向 培养识别选用干部

(云上咸宁编辑报道)近日,咸宁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一线培养识别选用干部的实施意见》,旨在树立“能力在一线培养、业绩在一线创造、人才在一线识别、干部在一线选拔”的察人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敢于担当、谋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提出, 

要切实落实力量、投入、资源和工作“四个下沉”,加大一线培养识别选用干部力度,加快形成干部到一线去、人才从一线来的导向,引导干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的主战场,脱贫攻坚、维稳处突、乡村基层的最前沿,锤炼党性、奉献事业、施展才华、练就本领,培养造就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实施意见》明确

搭建一线培养干部平台,采取任职、挂职的方式,每年从市直单位选派一批发展潜力大、条件成熟、表现优秀的中层干部到一线锻炼,有计划地对一线干部进行培训;

强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通过每年年中考核、实行初任目标责任制、试行工作日志制度等措施,考核掌握一批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干部;

注重从一线选用优秀干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领导岗位选拔在一线工作的干部,有计划地适时从各县(市、区)选拔一批表现优秀的乡镇党政正副职交流到市直综合部门担任科长或提拔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畅通一线干部流动通道,综合运用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务员调任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有计划、多途径地选用在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和人才到市直机关或重要部门工作;

构建一线干部关爱机制,关心一线干部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关注工作和个人情况变化,落实谈心谈话、定期体检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实施意见》要求,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在一线培养识别选用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听取一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在全市营造重视、支持一线工作,尊重、关心一线干部的良好氛围,鼓励立足本职、办好实事,让一线干部有奔头,让机关干部下得去。

(编辑 陈玲)